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

神經錯亂的行俠仗義

  大多數人日子過得平凡,難得可以扮豪氣講義氣,一有機會就不遺餘力。

  開車載著友人在路上,忽然見到交警在反方向道路取締違規者。友人建議我閃高燈,提示一下迎面而來的車輛。我轉頭斜眼望了一望朋友。

  朋友不好意思的解釋說,不要讓「他們」賺太多咖啡錢,一眼看上去他們根本就在貪污。其實先不管他們這群少數(警長說的)或多數(人民說的)或為數不少的警隊裡的害群之馬,一個人違規駕駛,原本就必要受到制裁,那是非常合理的。

  縱觀全國各地大小鎮,交通之亂,無以形容。横行霸道、横衝直撞者不計其數,同時這些人也經常是造成車禍、堵車的原因。所以對我來說,實無必要閃高燈去「救」這些人。如果開車者不違規,又怎可能會被截停罰款呢!

  經常聽到違規者在請了警隊害群之馬喝咖啡之後,一味痛罵警察,這種人再被罰一百次也是應該的。就是違規,才讓交警有機可乘,不是嗎?

  想要讓交通秩序更好,就該讓違規的人破財出血,何必去閃高燈提示他們呢!他們也不會報答你。閃高燈也只是助紂為虐而己,於己於人於國,全無分毫益處。



1 則留言:

  1. 我是傻佬 提到...

    赞同!
   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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