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

通融自己

  我經常說的,很大比例的大馬人沒有法治觀念。有句話說:律已以嚴,待人以寬。這句話的出現,是因為大多數人都是嚴格要求他人,卻給自己百般的通融。

  明明是路是單向的,因為清晨七點車子少,就反方向駛入,然後藉口是:都沒有人嘛,沒關係的,車多的時候我不會這樣做的。別人一有違規行為,大家就手指指,一旦自己想方便,就通融自己,犯規有太多太好的理由了。不可能要去繞一大圈浪費車油吧!反正都沒車(環保)。在銀行前隨意泊車的人也心想:反正三分鐘而已嘛!(效率)

  看見一則電視新聞,說某某高級住宅區的上百居民抗議管理公司,原因是付了巨額的費用,保安人員沒照顧好他們的靚屋,讓匪徒破門行劫。(帶領抗議的「社會工作者」,是大選時某政黨不派他上陣,他就剪卡宣佈退黨的政治工作者)

  其實我也相當明白保安人員的難處。當然執行得非常嚴厲,外人不得允許無法入內,大家覺得安全有保障,很樂意付費。但問題是,家家戶戶都有自己的親朋戚友、偶有宴客、不時又要人來弄水喉修冷氣。如果保安人員過於嚴厲,必有多出幾個檢驗步驟,主人又覺得放人一下沒事的,自己人嘛!何必那麼不通情達理。

  問題就在這裡了,自己想要的就希望可獲通融,別人的豬朋狗友進來,你又覺得保安拿薪水沒做事。而大多保安都是外籍勞工,他們敢跟豪宅的主人過不去嗎?

  我就見過有保安執行很嚴格的,問題是保安只是保安,不是警察,被攔截的黑社會盅惑仔就想打保安,而保安只是打一份工。不讓進也死,讓進也死。為甚麼?因為大家都心存著:久久一次嘛!一年才一次,通融一下嘛,不要那麼不近人情。

  當這種通融自己的想法,發生在所有人身上,事情永遠辦不起來。

  有低價公寓,居民竟然把自己的摩托車搭電梯,然後停在空中樓閣自己的單位門外,原因是公寓範圍的治安不好,所以我也不想的啊!(以一錯來應付另一「別人的」錯)

  住宅區內,有人開派對,可以過了晚上十二點了還高歌不罷休,因為一年一次。但別人就很不滿管理人員為甚麼不會去協商一下,自己被吵得睡不著,家裡還有小孩。

  但是輪到自己的時候,就沒有想到別人了,沒想到十點以後應該調低音響的聲量,只想到別人也會通融的,因為久久一次嘛!而且,他們上次也是這樣啊!為甚麼他們可以我不可以?

  媽的!老子的大客戶要進來還不快放人,一單生意是你做保安三十年的薪水。媽的!我一生人才弄一次六十歲大壽,你還要查我朋友的名字和車牌?!我哪懂。

  如果你也是擁有這樣想法的人,實在沒有資格去遣責別人。所以年復一年,經常有這種抗議管理公司的戲碼,永遠演不完了。

  簡單說,是人的自私,只想到自己。道理其實就那麼簡單,不想跟著遊戲規則,就不能玩那個遊戲。就像你想用網球的玩法跟朋友打羽球,有人會想跟你玩嗎?有的話也只是一團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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